重庆收账公司债款整理过程中,债款人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办理的财产、文书材料,并依据办理人要求及时完好移送;
(二)依据人民法院、办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照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照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答应,不得脱离住所地。
前款一至三项适用于债款人的近亲属、为债款人办理财产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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