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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股东为夫妻两人的公司,其债款参照一人公司债款处理的检查要点重庆收账公司股东为夫妻两人的公司,其债款参照一人公司债款处理的检查要点 本文以为,股东为夫妻两人的公司,其债款能否按照一人公司的债款进行处理,由夫妻两人一起承当连带责任,实践中应要点检查下列景象:(仅供参考) 1.公司是否成立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资本是否原本源于夫妻一起工业,公司的全部股权是否归于夫妻婚后取得的工业,是否归于夫妻一起共有。 2.夫妻在建立公司时是否向工商登记部分提交工业切开的书面证明或协议,夫妻在公司成立后是否向工商登记部分弥补提交工商登记部分提交工业切开的书面证明或协议。 3.公司工业是否归于《婚姻法》第18条规则的工业,夫妻间是否存在《婚姻法》第19条规则的约好工业制景象。 4.公司债款是否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5.夫妻是否均实践参与了公司的处理运营。 6.夫妻是否均不能举证证明其个人工业独立于公司工业。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