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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婚姻家庭承继胶葛不予受理的情形重庆收账公司婚姻家庭承继胶葛不予受理的情形 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或许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则,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申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判定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子,判定、调解保持收养关系的案子,以及原告撤诉或许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子,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申述的,不予受理。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除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以外,不予受理。 当事人申述恳求免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恳求免除的同居关系,归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除外。 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申述。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申述离婚而单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提起损害赔偿恳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依承继法第十四条规则能够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在遗产切割时,明知在其依法获得被承继人遗产的权力遭到侵犯而未提出恳求,之后再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一般不予受理。 本文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