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企业需要承当"未缔结劳动合同"的法律职责吗?
重庆收账公司企业需要承当"未缔结劳动合同"的法律职责吗?
不需要,认为未缔结书面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短缺必备条款,两者不能同等,用人单位承当的法律职责也是不同的。
如果因劳动合同短缺必备条款对劳动者造成危害,企业需要承当相对应的法律职责。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则:"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则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许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危害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可见,法律明确规则了劳动合同短缺必备条款,用人单位所应承当的法律职责,如果由于劳动合同缺乏部分必备条款对劳动者造成了实践危害,可以要求企业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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