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帐公司“老赖”的哪些行为构成拒执罪?
重庆收帐公司“老赖”的哪些行为构成拒执罪?
依据全国人大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说 ,下列情形归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则的“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实行人躲藏、搬运、成心毁损产业或许无偿转让产业、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转让产业,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实行的
(二)担保人或许被实行人躲藏、搬运、成心毁损或许。转让已向人民法院供给担保的产业,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实行的。
(三)协助实行责任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实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实行,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实行的。
(四)被实行人、担保人、协助实行责任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波折实行,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实行的。
(五)重庆收帐公司其他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实行判定、裁决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规则:
负有实行责任的人有才能实行而施行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说中规则的“其他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陈述或许虚伪陈述产业情况、违背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实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许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实行的。
(二)假造、毁灭有关被实行人实行才能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办法阻挠别人作证或许指派、贿买、胁迫别人作伪证,阻止人民法院查明被实行人产业情况,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实行的。
(三)拒不交给法律文书指定交给的资产、票证或许拒不迁出房子、退出土地,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实行的。
(四)与别人勾结,经过虚伪诉讼、虚伪裁定、虚伪宽和等办法波折实行,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实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办法阻止实行人员进入实行现场或许聚众哄闹、冲击实行现场,致使实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实行人员进行凌辱、围攻、扣押、殴伤,致使实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实行案件资料、实行公务车辆和其他实行器械、实行人员服装以及实行公务证件,致使实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实行法院判定、裁决,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如果您遇到的“老赖”符合以上条件,您可以指控其犯拒不实行判定裁决罪。那么,怎样搜集老赖拒不实行判定、裁决的相关证据呢?(注:摘引自找法网官网订阅号)
搜集证明被告人主体信息的证据资料,包括:
1、被告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搜集证明被告人身份信息的户籍资料。
2、被告人为单位的,应当搜集该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以及该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身份信息、职务等资料。
本文由重庆收帐公司整理
推荐
-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