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帐公司​“老赖”的哪些行为构成拒执罪?

重庆收帐公司“老赖”的哪些行为构成拒执罪? 

依据全国人大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下列景象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才能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景象: 

 (一)被履行人躲藏、搬运、成心毁损产业或许无偿转让产业、以明显不合理的贱价转让产业,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履行的

 (二)担保人或许被履行人躲藏、搬运、成心毁损或许。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产业,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履行的。

 (三)协助履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履行告诉书后,拒不协助履行,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履行的。

 (四)被履行人、担保人、协助履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波折履行,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履行的。

 (五)其他有才能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景象。

本文由重庆收帐公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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